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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20-000019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 公开日期 ] 2020-09-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郑宏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大量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致使许多农村孩子远离父母,这些孩子或其祖父母或其亲戚朋友监管,成了“留守儿童”。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是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是培育壮大劳务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此建议:

一要不断强化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农村中小学应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一是从生活上和心理上给予留守儿童关心和关爱;二是针对留守学生特点,强化行为规范的养成训练,在教学中加强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自我管理、自我保护;三是通过书信、热线电话等形式,加强与留守学生家长的沟通,为增进孩子与父母的联系创造条件。

二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社会各方面应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教育子女的职责。在留守儿童父母回乡探亲时,组织他们参加家长会或家长学校学习,引导他们经常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教育临时监护人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注重道德教育,充分满足孩子的精神需求。

三要着力构建亲属监护的责任网络。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家长在外出务工的同时,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外出后要加强与孩子沟通,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特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此外,要加强临时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转变监护理念,引导临时监护人及其他亲属对孩子的文化道德教育和精神需求给予关注。让远离父母的孩子真正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合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呵护作用。乡镇、村(社区)委应尽快做好留守儿童档案的建设工作,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针对各类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于那些生活较困难和问题突出的留守儿童要特别关注,建立社区帮扶中心,切实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农村基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统筹乡村方面力量,给予留守儿童“一对一”的特别关怀,组织他们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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