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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2-000015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公开日期 ] 2022-07-0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孙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滨河公园垂钓者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环境污染治理

一方面我局将继续配合河道部门加强对河面各项工作的管理,及时清理漂浮物,严厉打击违法捕鱼的行为;同时增加垃圾桶,加强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要求园区内环卫保洁人员及时清理桶内外垃圾,对管护人员制定严格奖惩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沿岸水域的垃圾打捞,防止二次污染。

二、加大非法捕鱼执法力度

联合渔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内河执法行动,对电捕鱼、游丝网、地笼网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严格予以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

目前,部分市民在垂钓过程中仍存在破坏沿河绿化设施,随意丢弃饵料、垃圾污染环境及影响岸边步道行人安全等现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文明垂钓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栏、报刊、网络媒介等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文明规范垂钓的意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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