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1-000022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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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5-07 | [ 公开日期 ] | 2021-05-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王素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净水机饮水质量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目前我县净水机饮水质量安全的现状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三条建议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
今年以来,为维护净水机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流通领域净水机的市场监管,重点作了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市场监督检查。以15个乡镇市场监管所为基础,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相继开展了净水机的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销售的净水机来源是否合法、产品是否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同时,督促经营者切实建立健全净水机的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以确保净水机质量安全,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二是强化饮用水质量安全宣传。利用“3.15”、“质量月”、“知识产权日”等宣传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提醒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及时更换滤网、滤芯和滤膜,及时关注省市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净水器产品专项抽查的情况通报。
三是积极受理净水机的投诉举报。2021年以来共受理有关净水机的12345工单5起,全部集中在城区。目前已全部办结,涉及到一般性的质量问题1起,经过调解协商,投诉人表示非常满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对纯净水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对获证企业每月实施不低于2次的监督巡查,重点对企业生产的水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按照工艺组织生产;原材料制度及出厂检验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等重要环节进行检查,确保饮用水源头质量安全。同时,积极与各乡镇政府配合,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净化纯净水市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流通环节净水机质量和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净水机、制售假冒伪劣净水机、无证生产纯净水等违法行为。督促净水机经营者和企业法人严格自律,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宣传,针对农村集贸市场等监管薄弱环节,走进集市,积极引导,让广大老百姓了解净水机的一些选购常识和饮用知识,避免一些所谓的展销入坑,发现伪劣产品及时进行举报。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