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0-000023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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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12-07 | [ 公开日期 ] | 2020-12-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张洪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改善城区交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0年,针对我县城区部分道路存在乱停车、交通拥堵等问题,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下发了《关于开展路沿石以上不规范停车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对城区乱停车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同时我局增配警用违停拍照设备,在城区中队抽调专门人员6人,专职开展城区违停的拍照上传,由交警部门开展集中处罚。
二、强化了城区市容秩序巡查管控。我局联合街道、开发区开展了城市精细化管理大提升活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通告》,配备电动摩托车20辆,成立了摩托车巡查队,凭借摩托车便捷、快速等优势,强化城区市容秩序巡查,开展乱停车行为的引导、规范工作。同时对城区各路段、停车场长期停放的“僵尸车”等进行了集中清理,避免出现长时间占用停车位现象。
三、完善城区停车设施,对原福隆停车场的改造、提升,开展了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目前已经完成立项。在团结路、建设路、昌盛路、富民路、古城路、昌盛路、文化路等路段新规划城区道路停车位950个。
四、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严禁沿街商户乱堆杂物占用车位,先后6次共计组织800余名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对城区郯中路、团结路、人民路、郯西路、皇亭路等道路进行集中清理。坚持长效常态化管理,将占用车位行为纳入了城市管理巡查范围,各巡查队伍在巡查中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对多次清理、坚持占用的坚决给予行政处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