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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xfpb/2020-00002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公开日期 ] 2020-11-2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刘源、魏晓雷、李敏、陈建淳、姚敏、郑未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光伏项目,助力集体增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精准扶贫以来,我县在实施好冬暖式扶贫大棚、扶贫车间等产业项目的同时,着眼于光伏扶贫项目的清洁低碳、不占用土地、见效快、收益稳等优势,突出抓好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助力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集体收入增加。

一是积极实施村级光伏项目。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充分考虑光伏扶贫项目使用周期长、节能环保、无土建工程、实施期限短等优势,结合我县地势平坦、光照充足的优越条件,充分利用村委会、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屋顶实施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至2019年12月底,我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1万元,在郯城街道、泉源镇、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等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建成村级光伏扶贫项目24个,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3.2兆瓦,累计产生收益376.5万元,帮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800户,户均增收900元,累计带动郯城街道三井村等67个村村集体增收124.5元,有效实现了村集体和贫困户双增收的目标。

二是积极争取集中式光伏项目。借助全市光伏扶贫项目统筹实施的机会,2017年初我县积极与省市发改、扶贫等部门沟通对接争取,争取上级光伏扶贫资金6800万元,充分利用红花镇联伍社区马陵山沿线闲散土地,建成占地近百亩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1处,装机总规模10兆瓦,累计产生收益200.4万元,帮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34户,户均增收6000元。集体增收是否有?这个没有,全部用于贫困户收益了。

三是积极整合实施大型光伏项目。2020年,我县整合13个乡镇财政资金1450万元,由李庄镇牵头,在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实施郯城县高新电子产业园光伏扶贫项目,目前已建成装机规模2.5兆瓦光伏扶贫电站1处,预计每年产生经济效益87.7万元,用于帮扶贫困群众900户,户年均增收600元,带动李庄镇大唐庄村等76村集体增收33.7万元。

四是积极抓好项目后期运营维护。今年5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全县24个村级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委托给了专业的光伏运维公司。目前,全县的村级光伏电站均已安装光伏电站采集器,在时时通过光伏电站APP终端予以监控的同时,至少每2个月组织一次专业运维,及时处置问题。另外,为将强降雨、大风等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又为光伏电站购买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保险,有效确保了光伏电站的长效运营和贫困户、村集体增收稳定。

特此函复。

感谢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11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郯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65301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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