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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0-000021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19 [ 公开日期 ] 2020-11-1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胡媛媛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两癌”妇女救助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情暖郯城大救助”主动保障。2020年1月16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2020年度春节“情暖郯城”大救助活动实施方案》,将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纳入救助范围,明确每人1000元救助标准。对全县的“两癌”患病妇女进行摸底调查,共筛选出贫困“两癌”患病妇女79人,共发放79000元救助资金。

二是临时救助应急保障。为更好的帮助“两癌”患病妇女摆脱贫困,根据临时救助相关政策,对“两癌”患病妇女治疗花费多的可申请临时救助,给予先行救助资金,治疗后补齐手续;同时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缩短审批周期,提升救助效率。

三是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对于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依法依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不断织牢“两癌”患病妇女生活保障网。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郯城县民政局 6800629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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