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0-00001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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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9-04 | [ 公开日期 ] | 2020-09-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周启华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社会化居家养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统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为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设施合理布局,在全县城乡社区整合有效资源,充分利用闲置学校、村委及新建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改建和新建一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2019年在郯城街道团结社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今年9月份将正式启用。同时组织开展城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整治工作,按照新建小区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和老旧小区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建,配建完成后将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社区居家服务供给能力。
二、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2016年联合山东成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成郯城县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2017年县级财政投入26.4万元委托临沂市大爱养老服务中心在全县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居家服务试点,并为2000名老人发放“一键通”老年手机;2019年对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了维护和系统升级,开通了12349养老服务热线,并依托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继续在东城、北关社区两个社区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并在东城社区、北关社区、城后社区试点运营了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实现了老年人与服务平台一键联系,确保老年人能够及时得到所需服务。
三、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制定完善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出台《郯城县居家养老服务办法》,指导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补助政策,对建成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按标准及时给予补助。
四、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大力支持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目前,已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3家;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期分批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专业水平,建立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