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21-000012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4 | [ 公开日期 ] | 2021-07-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办理类型:B
郯水函〔2021〕字第3号
李庄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重修李庄镇小白马河及白马河过路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李庄镇代表团提出重修张场村小白马河桥,在郯城县涝洼地治理工程一期实施中,我单位已对改建张场桥重大设计变更申请逐级上报省、市项目法人。2021年5月27日,省、市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查看落实了张场桥现场后,省法人回复:待确定结余资金后再给以考虑。涝洼地治理工程分两年实施,我单位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将积极给以争取尽快批复。马陈埠新白马河桥不属于涝洼地治理范围,属于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负责日常管护,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应由村集体按照年度维修计划,逐级申请维修资金对基础设施进行加固或改建。我们水利部门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项目倾斜,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争取能够尽快改建。
郯城县水利局
2021年7月13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徐勤杰,责任科室:办公室,电话:0539-6221046
抄送:郯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