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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0-00001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公开日期 ] 2020-11-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马龙军等代表:

现将您提出《关于实施新白马河滨河西路泉源段道路修建工程的建议》答复如下:

该工程已列入郯城县公路网十四五发展规划,计划在新白马河清淤完成后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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