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1/2022-000064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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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8-2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尊敬的张秀萍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护人员在护佑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地作用,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医护人员更是承担了大量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夺取抗击疫情决定性胜利贡献了中坚力量。保障医护人员待遇、营造更有人文情怀的医护环境,有利于激发广大医护人员干事创业动力和活力,有利于全面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有利于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的伟大目标。
近年来,县财政不断加大保障力度,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运维经费、村卫生室一体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2年已经拨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运维经费400万元,用于基层医护人员待遇保障。2022年4月,形成了《郯城县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十条措施》,从财政保障、医保政策支持等方面形成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报呈县主要领导审阅,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下一步,将依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对基层医护人员运维经费的支持,全额纳入县级财政综合预算,早日保障到位,激励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和热情,解除后顾之忧,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为病人服务上来。
以上是县卫生健康局对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采取的有效措施,欢迎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