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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3-00004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12-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徐文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郯城县市民休闲体育公园建设公厕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环卫工作的关心。城区公厕是城市重要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现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政府“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切实的惠民、便民工程,因此我们非常赞同您所提出的关于增建公厕的建议。

截至目前,我县城区现有公厕42座,2023年计划新建二类标准及以上公厕3座,目前已建成一座并投入使用,2座待建公厕随墨泉公园工程同步推进。

对于您提到的在市民休闲体育公园建设公厕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目前,市民休闲体育公园二期正在建设,我们已积极向县城建指挥部和县城投集团建议在二期工程中建设一座公厕。经了解,公厕建设目前已纳入公园二期建设计划。

感谢您对我县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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