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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3-000039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12-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魏椿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城区附近大货车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停车场建设工作的关心。搞好停车场建设既是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志,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非常赞同您所提出的关于城区停车场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城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截至目前,我县城区现有6处停车场,并且也已对6处停车场进行改造,增加440处停车泊位。今年以来,在团结路、建设路、富民路、郯西路等路段新规划城区道路停车位352个。近期在郯东路、人民路、东城文慧苑、德慧苑,路沿石以内以上,又规划1152处停车泊位,同时我们将引进智慧停车系统,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

对于您提到的合理设置公共停车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将其纳入年度停车场建设规划。结合今年全面推进智慧停车建设,规划大型货车停车场2处,已上报县政府通过批准。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交投集团完成对接,并积极督促指导交投集团开展大货车停车场建设施工工作,争取早日建设完成投入使用,解决好城市居民的生活急需。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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