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yglbbs/2023-000013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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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12-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刘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14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中心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工作,2017年,我县实现体育总会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各级体育协会如老年体协、乒乓球协会、棋类协会、游泳协会、健走协会、太极拳协会、轮滑协会、霹雳舞协会等一系列适合各年龄段人群的体育组织,这些体育组织每年均开展多次体育活动。各类会员数达数百人、上千人之多,在城区及乡镇建立了300多个辅导站(点),有一大批骨干组织辅导群众就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我县所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已遍布城区、乡镇。为推动我县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我中心承办了郯城县第四届运动会,共设田径、足球等11个竞赛项目126个小项,产生金、银、铜牌共计282套。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疫情期间,我中心按照疫情指挥部安排,灵活安排赛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得我方式共举办足球、篮球等44项次群体活动,群众满意度位列全市第一。
2022年我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临沂市体育局全民健身补短板政策,对驻城小区逐一走访调研,有效破解了老旧小区群众健身难题,提升了群众文体满意度,并积极申请综合体育馆项目资金,全力推进县体育馆项目,截止到目前,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建筑面积18000㎡,预计今年年底完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持续贯彻各级领导部门的群体政策,积极开展更多的群体活动、提供更多的健身场所。
感谢您对郯城体育发展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0539-622128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县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
提案号 |
147号 |
提案者 |
刘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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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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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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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 |
√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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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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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是否与您沟通 |
是 |
√ |
沟通方式 |
1.座谈会 |
5.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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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话 |
√ |
6.登门走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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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3.短信 |
7.邀请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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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 |
8.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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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所提问题建议解决或采纳情况 |
A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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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经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并明确答复办理时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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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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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作为提案办理情况评分的重要依据,请您认真填写,及时反馈。 2.请在相关选项后打“√”,每张表格只对一个提案承办单位进行评价,如提案涉及多个承办单位,请对每个承办单位分别填写。 3.承办单位将此表与提案答复一起送交政协委员,政协委员填写完毕后交承办单位,再由承办单位将填好的表与答复意见报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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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签名(提案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