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2023-000025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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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11-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范宗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中小学合并建立规模学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村小及农村教学点规划建设,坚持“一校一策”调整策略,结合我县实际,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了《郯城县基础教育强校扩优梯次发展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学校资源配置调整和政府保障步伐,推动中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重点保障、科学布局、严格撤并、以人为本
三、具体措施
(一)统筹制定学校布局规划
以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基本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农村学校(教学点)布局规划。要适应城镇化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不同年龄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合理确定辖区内初中学校、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的布点方案,使学校规划布局建设与人口流动相适应。要认真摸清当地学校分布和学生就学等现状,科学分析预测未来的教育需求,分年度确定学校布局规划实施目标,保障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规模变化和居住分布相适应,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布局规划编制过程要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和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为保证学校布局规划落实,要会同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抓紧编制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纳入城市及村镇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二)科学调整农村学校布局
将农村学校布局纳入经济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保障学生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不宜安排寄宿;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小学生走读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改善保留和恢复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三)严格规范平稳学校撤并
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学校,确因生源少、条件差、教学质量难以保障等原因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坚持“一校一策”撤并方案。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要统筹考虑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城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的,学校撤并后学生入学困难的,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的,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学校布局配套服务
针对学校撤并过程中容易产生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保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学生有寄宿需要的地方,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安全的食宿、饮水、取暖、洗浴等生活设施和管理、服务、保安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应为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宿需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补足配齐村小学、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急需学科教师为重点,全部用于补充农村中小学。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学、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实际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采取切实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
(二)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保障
加强对调整优化农村学校(教学点)布局工作的领导,通过科学编制学校布局规划、规范开展学校布局调整,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公共服务。研究制定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布局规划、学校撤并方案以及分年度实施方案,要上报县政府批准。农村学校(教学点)布局规划方案经审批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坚决杜绝因学校设置或撤并不当造成群众、社会反映强烈等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