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2-000012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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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6-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许秀云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筑和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2月,山东省政府下发《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在充分研究全国主体功能区划、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分方案、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以及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水利、土地等相关规划的基础上,以生态环境本底和自然禀赋现状为基础,深入研究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定位,准确识别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科学制定保护修复目标,合理谋划工程布局,突出生态修复重点,确定主要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编制了本方案。
一、地理位置。实施区域地处鲁中南-沂河流域,北连华北平原,南接江淮平原,东濒黄海,西通南水北调东线南四湖。属淮河流域,毗连黄河流域。覆盖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郯城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10县区。
二、定位依据。1、发扬红色沂蒙精神,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革命老区生态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局面。2、提升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沂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水生态能力,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生态保障。3、保障沂蒙山区重要生态屏障安全。有利于改善华北平原、江淮平原地区生态要素分配,调节区域气候,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总体目标。以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流域生态系统修复为指导思想,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打造区域生态高地,增强生态屏障功能,促进沂蒙革命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振兴发展,开创“生态沂蒙、幸福沂蒙”的美好愿景。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