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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2-00001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6-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刘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孤贫家庭儿童心理健康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配备镇村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局面,推动孤贫家庭儿童心理健康建设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配备14名乡镇儿童督导员,126名村级儿童主任。

二是开展关爱活动。我县积极整合社会力量,保障场所建设,开展关爱孤贫家庭儿童心理健康活动。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站等活动场所,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全覆盖。通过设立县乡级“心理咨询室”、“亲情联系室”,为儿童提供课业辅导、亲情陪伴等服务,关心孤贫家庭儿童心理健康。截至目前,累计投资2000余万元,建成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处、乡镇级未成年人保护站14处。全县共建设爱心家园4处,设立“心理咨询室”、“亲情联系室”、“文体活动室”等,配设客厅、餐厅及亲情电话、视频电脑、彩色电视和必备的生活用具、餐具、图书、文体器材等。利用“六一”、春节等节日,精心设计为儿童过集体生日、新年圆梦行动、与本土童话作家鲁冰老师面对面、沙盘游戏等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使广大孤贫家庭儿童生活上尤其是心灵上得到更多关怀和关爱。

三是保障政策落实。落实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政策,保障孤贫家庭儿童基本生活。建立孤困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希望小屋”建设项目,培育志愿者队伍,关注儿童心理健康。2022年以来,将全县268名农村留守儿童和443名孤困儿童纳入关爱保障范围,发放补助资金411.89万元。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儿童法规政策宣讲进社区活动,增强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意识,深入全县中小学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微信、政府网站等途径宣传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常识,保护未成年法律知识等,形成政府、社会、家庭、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关爱保护孤贫儿童浓厚氛围。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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