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1-000018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1 | [ 公开日期 ] | 2021-08-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王金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治理城区道路沿街店铺私搭乱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市民对沿街私搭乱建危害性的认识。在县电视台开设“曝光台”,每周对沿街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利用报纸、广播、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沿街私搭乱建的危害,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沿街私搭乱建对市容市貌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二、结合我县“公共空间治理”活动,对沿街私搭乱建等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局党组全员靠上一线,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分段包干,早7点至晚7点,午饭轮流吃,全天候徒步巡查清理,特别是晚十点以后开展的“清街”行动,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彻底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三、强化管理,落实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将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店铺登记造册,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以《山东省城市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执行“7+2+1”工作法,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进行严格执法,今年以来共对市容类立案处罚180余起,有效震慑了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行为。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