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1-000017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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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8-11 | [ 公开日期 ] | 2021-08-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刘洪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门口摊点规范管理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反映港上镇初级中学校门前小吃摊点掬在校门口,造成交通拥堵,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执法人员与乡镇对接,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办理。
一、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大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者。加大巡查力度,成立治理小组,将常态化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对学校周边摊贩餐饮卫生是否合格等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对未取得食品卫生经营资格的流动摊贩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
二、加强摊点规范管理,要求摊点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经营和守法经营,严禁发生占道经营阻造成道路交通隐患的问题产生,保持摊点周围卫生,做到“人走地净”。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展板等宣传手段,宣传开展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同时,组织对学校周边各类摊主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经营业主积极支持、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对校园周边各类市容违法占道人员进行了宣传、劝导和教育,要求落实整改要求,不得违法占道经营,保持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在学校周边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车、定责,落实错时上班、延时下班制度,逐步建立校园周边秩序井然、安全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