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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1-000013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公开日期 ] 2021-07-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办理类型:B

郯水函〔2021〕字第12号

杜兴建、王明华、梁译文、徐枫、姚学营、杨霖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红花镇河道清淤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部分河道沟渠多年疏于治理,造成河道淤积,影响防洪排涝,建议进行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郯城县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涉及红花镇赃圩河、大房沟、三新河、元堂沟、小房沟、省界沟、大沙河、围山河、尖底沟、蒿旺沟等河沟治理,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培堤、改建跨河建筑物。省、市法人正进行招投标工作,计划汛期过后即开工建设。工程建成后,将提高郯城县主要河道防洪排涝能力,彻底解决现状淤积严重、内涝泛滥的局面,同时大大改善沿岸生态环境。

郯城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郯城县水利局,0539-6221046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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