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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0-000025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7 [ 公开日期 ] 2020-12-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闻超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东城新区沭河沭园段水面清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作为沭河滨河公园管理单位,十分重视沭河滨河公园管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园区环境卫生管理,我局在沭河滨河公园共计配备管理人员7人,保洁员、巡查员等20余人,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园区环境卫生每天进行集中清扫、捡拾,确保无漂浮垃圾、果皮纸屑。

二是开展设施维护。我局对园区设施进行了集中维护,特别是增加了园区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确保游客产生垃圾可以随时投放,避免乱扔乱倒。

三是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我局在园区设有文明出行标识语,提醒游客不要乱扔垃圾、不要破坏绿植和公用设施。同时在河边设有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提示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园区管理工作,保持卫生清洁,为广大群众营造优美的休闲环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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