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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0-000021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19 [ 公开日期 ] 2020-11-1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万守江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益性公共墓地供给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2019年4月份,全市召开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拉开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序幕。我县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为抓手,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县财政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先后安排资金近5000万元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1处,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97处,建成墓穴7万余套,可以满足我县城乡居民10-15年的丧葬需求,每套墓穴占地不差过0.8平方米,墓碑采用卧碑,既实现了节约土地,又实现了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二、提案办理情况

1、关于零星存在不火化、使用大棺木乱埋乱葬的问题。

2020年5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从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抽调20名业务骨干组成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取缔大棺木制售点44处,扎彩制作点38处,向打黑办移交殡仪服务有关人员参与不火化案件线索一宗,取缔违规运营殡仪车1台,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2、关于居民对公益性公墓的迫切需求问题。

目前我县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免费提供给全县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下岗人员,现役军人等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去世后使用,同时,我县自2018年6月份开始,全面免除了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遗体接运费、遗体消毒及运尸袋费用,免房费提供骨灰盒,免费使用公益性公墓,实现了全民惠葬,居民去世后整个流程丧主不花一分钱,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3、关于经营性公墓价格过高问题。

由于原经营性公墓存在土地手续不齐等原因,自2019年6月起,我县全面取消了经营性墓地销售,同步免费提供公益性墓地,居民去世后随时可以按辖区安葬到公益性公墓内。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居民使用公益性公墓,提高公墓使用率。

二是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不断提升公墓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努力打造公园、园林式公墓。

三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大棺木、纸扎制售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同时加大对殡仪车辆运营管理,从源头制止土葬。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郯城县民政局 6800629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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