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2020-000021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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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9-04 | [ 公开日期 ] | 2020-09-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王文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中小学校服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流动的校园文化,校服承载非常重要的浸润、熏陶、礼仪和塑造的功能。规范校服采购、配备程序,确保校服质量是校服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县在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中,始终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工商局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4号),要求各学校坚持校服配备的“七步走”工作程序:一是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协商学生是否配备校服,这是配备校服的前提。二是在家长委员会代表和学校意见一致后,学校根据每年情况修订学生校服着装(穿着)制度,做到上学时统一服装。三是严格规范做好校服的招标相关工作,由家委会代表选择一个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订购校服。(由于价格方面考虑到学生家庭经济问题,选择校服以质优价宜为原则。)四是学校发放“校服认购表”让学生自愿订购。五是根据“校服认购表”的回执确定配备校服的人数、尺码后上报总务处进行统一招标。六是对校服进行抽样检测和检测结果的公示。七是抽样检测合格后分发校服和进行尺码大小的调整。
但是,因校服订购结果最终由学校家委会决定,因兼顾不同家庭收入情况,在认购时优先考虑价格和款式因素,对校服面料的质量就有所降低,以后我们学校将校服面料质量作为重要条件,提交家委会审议。而冬季校服制作成本高,导致冬季校服价格偏高,而且学生耐寒性不一,着装时间较短,最终大多数家长不愿意订购冬季校服,只认购了春秋两季校服。
感谢您及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要求各学校做好校服订购的协调工作,增加抽检比例和频次,确保校服穿着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加强对校服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师生和家长鉴别真假优劣的能力,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