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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xrb/2019-000004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06 [ 公开日期 ] 2019-12-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接到县政协1号提案《关于设立“续贷过桥基金”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建议》后,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高度重视,会同财政、各银行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召开设立“续贷过桥基金”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过桥还贷基金”的设立。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设立运营情况

省金融监管局等5部门于1月2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鲁金监字[2019] 15号),安排2亿元引导资金,由山东新动能基金公司和山东省中小企业信息中心共同发起,组建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山东新动能基金公司和山东省中小企业普惠金融平台管理运营。省级运营机构不直接开展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本着先急后缓、比例调配的原则匹配资金,支持市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开展运营。市县级原有由政府出资的转贷机构,优先备案纳入省级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

二、市级应急转贷基金设立运营情况

市金融监管局等5部门于6月18日出台《临沂市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管理办法》(临财金[2019] 27号),由市财金集团发起,首期规模10亿元,其中市财政出资4亿元,市财金集团负责募集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剩余出资。市级应急转贷基金实行认缴制,根据认缴额度和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按比例分期到位。市级应急转贷基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应急还贷,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经营或其他用途。单笔额度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0%(或3000万元),时间不超过10天,每日使用费不超过转贷金额的1‰。支持县区开展应急转贷业务,对成立应急转贷运营机构的县区,优先提供应急转贷业务资金支持。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组织召开企业应急转贷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目前,市里由财金集团发起,吸引社会资本13个,成立了临沂财金普惠金融合伙企业作为市级转贷运营机构。

三、我县“过桥转贷基金”推进情况

目前,结合郯城实际,提出了以下方案。

对于符合转贷条件的企业,直接由县财金集团向省、市应急转贷运营机构推荐申请使用该基金。此方案的优点是不需要县财政再出资,无需承担风险,缺点是需要向省、市申请,审批时间不可控,转贷资金使用不够便捷。目前,我县财金集团下属的郯城九相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已加入省级应急转贷服务体系,为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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