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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19-000018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05 [ 公开日期 ] 2019-12-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综执函[2019]第26号

A

李学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户外广告管理”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局不断加大各乡镇(街道)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一是加强乡镇(街道)城市管理指导工作。我局成立了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整合派驻乡镇综合执法中队力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配合乡镇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不断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按规定查处。

二是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严格按照《郯城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时发现、制止各类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提高户外广告设计品味,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消除大型户外广告安全隐患。

三是积极开展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工作。完成户外广告排查631户,拆除大型户外广告120余处,合计10400余平方米,违规广告牌24处、900平方米,清理橱窗大字、乱扯乱挂广告500余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农村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感。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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