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19-000018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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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12-05 | [ 公开日期 ] | 2019-12-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综执函[2019]第26号
A
李学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户外广告管理”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局不断加大各乡镇(街道)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一是加强乡镇(街道)城市管理指导工作。我局成立了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整合派驻乡镇综合执法中队力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配合乡镇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不断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按规定查处。
二是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严格按照《郯城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时发现、制止各类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提高户外广告设计品味,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消除大型户外广告安全隐患。
三是积极开展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工作。完成户外广告排查631户,拆除大型户外广告120余处,合计10400余平方米,违规广告牌24处、900平方米,清理橱窗大字、乱扯乱挂广告500余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农村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感。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