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19-000018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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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12-05 | [ 公开日期 ] | 2019-12-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综执函[2019]第23号
B
乔士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到居民楼下”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生活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减少和避免垃圾产生,已经成为垃圾管理的第一要务,其中,推进实施垃圾分类管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长期不懈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健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环节的硬件设施,确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垃圾分类方法、步骤等,基本建立起了垃圾综合处置体系。
当前我们现在已经在起步阶段,设置了道路两侧分类果皮箱,各居民社区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类设置垃圾桶;并且与中节能签订了餐厨清理协议,对城区的餐厨垃圾进行单独收集,集中处理。目前垃圾分类工作在逐步推进中。
但因目前民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缺少强制推进垃圾分类的有关机制,现在以我们县城的标准真正做到垃圾分类还非常困难,虽然已设置分类垃圾桶,但居民分类投放意识不强,终端分类处理尚未完善,全县垃圾分类工作仍需推进。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