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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19-000018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05 [ 公开日期 ] 2019-12-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综执函[2019]第21号

B

刘瑞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古城周边景观亮化工程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古城南侧(皇亭路)路灯建设于2015年,由于当时郯国古城还未进行规划建设,当时道路改造,新建路灯安装工程路灯灯型经县领导批准,设计为双臂160W和140W单臂LED灯型。

二、随着古城建设不断进展,对古城周边亮化的改造,需要有规划的逐步对其进行。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计划在今年年底向县委、县政府提报古城周边路灯改造计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我们将积极进行古城仿古路灯改造。提高城市夜景风貌,美化、亮化郯国古城。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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