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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19-000006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05 [ 公开日期 ] 2019-11-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郭金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安全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要求,近几年以来,我县交通运输部门本着“安全第一、防护为主”的建设理念,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原则,2015年至2016年,对我县县道、乡道共554公里实施了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安装波形护栏、指路标志、指示标志、道路标线等,有效提高了道路安全通行水平。2017年至今,我局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对村级道路的临水临崖段、急转弯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目前已实施村级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0余公里,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系数大幅提升。下步,根据我县农村公路实际情况,逐年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

2019年10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6120000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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