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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19-000005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05 [ 公开日期 ] 2019-11-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杜兴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我局将积极协调各方,进一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不断扩大农村公路养护面;成立专门养护管理机构,及时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巡查,确保养护到位;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毁损农村公路违法行为;同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借助乡村两级保洁力量,实现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全覆盖。

2019年10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6120000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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