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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19-000036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10 [ 公开日期 ] 2019-09-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黄立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文明路北段西侧的栗园公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前期我们对栗园片区进行了摸底排查工作,现在土地性质属于耕地,如果建设公园必须首先转换土地性质,再一步将结和东北片区改造进行统一规划并建设。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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