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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19-000034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06 [ 公开日期 ] 2019-09-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李学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厕所污水处理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农村改厕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建设标准,注重后续管护,全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努力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指数和幸福指数,广大村居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016年以来,共完成农村改厕70526户。为巩固农村改厕成果,确保广大群众满意,我县提出“成立一支队伍、优化两项服务、抓好三个规范”的“123”模式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机制完善工作。按照“4+N”方式和“五有”机制要求,研究制定并落实《郯城县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对提出的“123”模式进行健全完善,明确维修、抽取、清运等环节具体要求,实现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吸污车的日常监管,确保建立起覆盖到村到户、随叫随到的抽运体系。同时,由环保、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对农村厕所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减少二次污染,推进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保障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长期稳定运行。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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