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正文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19-000034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03 [ 公开日期 ] 2019-09-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吴传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绿道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前期,我们对栗园片区进行了摸底排查工作,现在土地性质属于耕地,如果建设公园必须首先转换土地性质,再一步将结和东北片区改造进行统一规划并建设。窑上干渠北段由于小区已经占地到干渠边,目前公共交通设施不便实施,在今后规划时予以考虑。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2019年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