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xqyj/2019-000004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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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9-02 | [ 公开日期 ] | 2019-09-0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李兵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我县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要不断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公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我单位会同县经信局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意见(试行)》(郯发[2017]23号),该文件有效期为2年,根据2019年3月27日县委常委会刘连栋书记指示要求,重新修订新的新型工业化扶持政策,我单位认真梳理,提请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等建议,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单位不断优化人才环境。一是建立校(院)企合作机制。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产学结合、资源共享、校企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和技工院校的深度合作,及时为县内企业培养和输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开展用工“订单”培训活动,与职业院校进行用工培训合作,由企业“买单”,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定单式”培训,为我县企业输送技能人才。二是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营造有利于招工引工的外部环境。正面宣传用工规范、诚信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全方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外来工的氛围,增加广大外来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外来务工群体的稳定。完善用工政策宣传制度。通过现场咨询、开通咨询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用工宣传,解答用工政策咨询,营造良好招工氛围。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是继续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制定单位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单位,细化到个人,并成立专门监督部门,加强日常服务监管,避免任性执法、不合理执法。二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决查处各类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经营权益的非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打造好政府服务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企业主战场的功能作用,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切实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社会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打造市场拓展服务平台,支持和帮助小微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大型产品、技术展览展会和合作交流活动,帮助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打造招才引智服务平台,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收集企业用人需求,以政府名义牵头到相关大学、技术院校开展集中招聘,增加招聘的力度和公信力。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盖章)
2019年6 月6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8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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