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正文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19-000019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10 [ 公开日期 ] 2019-07-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王清忠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农村危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重坊镇黄泥沟、武河作为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郯新片区主要排涝河道,已列入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中,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培堤、改建恢复原跨河建筑物,你镇提出的关于修复沙沟桥、管前桥、杨寺桥的建议均包括在郯城县涝洼地治理任务中。2010年3月12日,水利部以水规计〔2010〕82号文对《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进行了批复,2018年山东省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2019年4月,山东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待初步设计批复和资金下达后,即组织实施全县排涝河道清淤治理任务。同时我局将根据上级新政策要求,积极争取多方面资金,及时治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