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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19-00000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8-10-08 [ 公开日期 ] 2018-10-0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万守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窑上干渠城区段及时清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住建局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加快推进市政设施维护和城区水系综合整治。住建局安排市政维护队专职负责对窑上干渠、李墨干渠以及道路排水系统进行检修维护,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每年汛期之前都要进行清淤疏浚。2017年汛期过后,窑上干渠银都广场下面(人民路至朝阳路)进行彻底清理,由于多年未清,共清理出各类垃圾杂物1100立方。

此外,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原则和有关规划要求,2018年,实施窑上干渠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对河渠沿线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拆除,对河床进行铺底硬化,铺设污水管网、改造雨水管网、砌筑检查井、建设污水提升泵站一座等。目前,1300米污水管网全部完成铺设,污水提升泵站已建成即将投入运行。窑上干渠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实施后,将沿河两侧居民区生活污水收集起来,必将有效改善干渠内水质,提升水环境质量。

下一步,住建局市政维护队对干渠定期进行清理,打捞漂浮物,清理淤泥,疏通河道,保持干渠水质良好,积极为广大居民群众营造“河中水流潺潺、岸边芳草青青”的优美环境,努力打造“鲁南水乡、美丽郯城”特色名片。

对于路灯维修,应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我们将积极与其对接,及时维修。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2018年9月28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杨 磊

责任科室:市政维护队

电话:6227588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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