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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3-000004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8-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冯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县水利局已于2023年出台了《郯城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通过进单位、企业宣讲等方式,不断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同时,理清开发区使用地下水自备井台账,对在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水许可证到期的企业,一律不再办理延续,也不再新增取水许可,做到合理规划利用地下水资源。

2.依托“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中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小区)等领域,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引导市民树立节水护水惜水的意识,增强节约用水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严格水资源监管,积极协调县综合执法局和县税务局,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或无证取水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辖区内地下水安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继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水资源规划利用工作,统筹配置水资源,不断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


郯城县水利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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