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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3-000006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7-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舒彬等代表:

现将您提出《关于沭河生态路南延工程的建议》答复如下:

该项目已列入“十四五”交通重点项目,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批复等工作,正在办理用地、洪水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因沭河堤防有提标规划,暂未得到淮委批复,待批复后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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