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1/2023-000031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5-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尊敬的张秀萍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护人员守护着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更是坚守在防控工作第一线,用专业和担当筑起了安全屏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护人员待遇问题,在财政收入困难的情况下,根据《中央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意见(试行)》(临发[2019]13号)要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900万纳入财政年度预算,2020年度拨付900万元,2022年度拨付400万,用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为了进一步激发人员积极性,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县医院自2022年1月开始执行,其余单位均从2023年1月开始执行,人均工资增加约740元/月,进一步提高了医
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
以上是县卫生健康局对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采取的有效措施,欢迎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