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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4号议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3-000001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11-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倪晨、李威、颜志、王永强、王莹、石银增、石融偲、冯宪营、刘绍连、周云芳、孙雯雯、蔡玉杰、徐祗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废水污泥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废水污泥综合利用工作的关注,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县污泥处置利用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度固废系统申报数据,2021年度我县共产生污泥2.3万吨,其中焚烧1.5万余吨,焚烧发电0.37万吨,自行利用0.1万吨,贮存量为0.33万吨。其中污泥产生量最大的单位为县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两家企业,县污水处理厂2021年共产生污泥8033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9300吨。经查,贮存的污泥为县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贮存在县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暂存库内,暂未造成扬尘污染环境的情况。

郯城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废水4万吨,处理郯城县城区生活污水,不接受工业废水。产生的污泥处置途径主要包括运至郯城县污泥处置工程进行焚烧,少量运转至鲁南新材料、大宇养殖厂作为菌种利用,还有少部分被蚯蚓养殖场作为有机质使用。

郯城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废水2万吨,主要处理郯城经济开发区、马头镇部分生活污水及开发区工业废水。产生的污泥处置途径全部运至郯城县污泥处置工程进行焚烧处置。

郯城县污泥处置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泥100吨,目前能满足我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焚烧处置要求。

二、利用污泥生产建材的可行性。

针对建议中利用污泥生产建材的提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分类》(GB/T23484-2009)中污泥建筑材料利用主要包括制水泥、制砖、制轻质骨料,生产建材为污泥利用的一种方式,具备可行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 /T25031-2010)对污泥制砖用泥质的要求,从嗅觉、稳定化指标、理化指标、烧失量和放射性核素指标、污泥污染物利用浓度限值、卫生学指标、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及其他指标均作了详细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中提到,在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稳妥可靠是污泥处理处置贯穿始终的必需条件。在选择处理处置方案时,应优先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对于研发中的新技术,应经过严格的评价、生产性应用以及工程示范,确认可靠后方可采用。

因此,我们认为利用污泥生产建材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经严格的评价、生产性应用及工程示范,确认可靠后才可进行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固废综合防治。将污泥污染防治作为固废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污泥产生、贮存、处置等环节环境管理,建立污泥管理台账,确保台账资料真实完整,污泥得到有效要善处置。通过提升装备、改进工艺等综合措施,减少污泥产生量。

2、学习典型,加快推进污泥利用新途径。按照“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和“因地制宜、技术多元、协同处置、循环利用”的原则,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污泥利用处置新技术新方法,在稳妥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大力推行污泥的综合利用,确保污泥得到妥善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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