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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2-000014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7-0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赵新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县公共厕所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区的41座公厕于2021年9月进行了市场化运作,委托给临沂辉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外包管理。因其经验不足,管理不善,我们于2022年5月与其解除合同,收回公厕管理权,现由我局环卫服务室管理。

二、结合创城工作,提升公厕管理水平

从多方入手对公厕开展整治整改提升。一是实行专人管理,并将公厕管理制度、管理标准、管理岗位责任制进行公开公示,强化社会监督。二是针对12345热线投诉热点,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加强巡查和检查,重点督导公厕开放是否及时,设施是否完好等突出问题,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协调解决公厕管理相关问题25个,其中卫生不洁问题9个,设施维修不及时问题16个。三是开展公厕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大巡检查力度掌握公厕运行情况。对设施缺损、影响使用功能的厕所及时开展维修整治、完善配套设施;落实专人管护,采取跟进式保洁模式,保证公厕环境卫生做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在解决以上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对公厕管理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立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四是注重常态化开展长效管理。建立起对公共场所和已对外开放的厕所的监督机制,将公厕管理规定、保洁标准张贴于公厕内部,公布服务监督热线电话,接受市民的反馈意见,每周、每月也会不定期对公厕管理、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等方面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公厕无异味,环境舒适,为广大市民和外地游客创造良好的如厕环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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