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2-00001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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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6-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杨大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李庄镇更优惠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6月2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印发,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规则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则,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要求如下:一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保护优先。在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资源环境底线约束的基础上,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冲突;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紧凑发展。通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改变以用地规模扩张为主的发展模式,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三是因地制宜,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和城市发展规律,结合当地实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引导促进城镇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优化,避免城镇开发边界碎片化,为城市未来发展留有合理的弹性空间。
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9条规则,结合9条划定规则,以及上级下达的划定任务,做到应纳尽纳、应划尽划,李庄村、新城花园村部分已纳入试划的李庄镇城镇开发边界内,杨屯村、张蔡村,由于离镇驻地较远,不符合试划规则,无法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