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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1-000013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3 [ 公开日期 ] 2021-07-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办理类型:B

郯水函〔2021〕字第8号


杨集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自2010年以来,县水利局通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到2017年底,先后实施了3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县项目、2年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38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6.62万亩,对我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原由农业局、水利局、开发办、发改局、土地局等各自承担的农田水利项目现已整合,划归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建设与管理。

3.经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自2019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已建成高标准农田9万亩,今年还将完成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三年累计投资2.17亿元,工程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县级以上财政,根据规划,到“十四五”末,全县基本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4.目前我县正在实施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总投资7.6亿元,其中县级以上投资5.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培堤、改建跨河建筑物,覆盖全县14个乡(镇、开发区),省、市法人正进行招投标工作,计划汛期过后即开工建设。工程建成后,将提高全县主要河道防洪排涝能力,彻底解决现状淤积严重、内涝泛滥的局面,同时大大改善沿岸生态环境。

5.在做好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奖金的同时,县水利局还储备了四座中型灌区提升改造项目,2019年,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马头、李庄、清泉寺、土山四座中型灌区提升改造工程可研报告,争取列入水利部灌区改造大盘子,该项目一旦实施,将对4座中型灌区覆盖范围内的渠系建筑物进行改(扩)建,田间水渠、河道、桥闸设施老化失修现象基本消除。

特此函复。

郯城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徐勤杰;责任科室:县水利局办公室,0539-6221046

抄送:郯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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