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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1-000017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公开日期 ] 2021-07-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孙继远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高新路郯庙村路段向北延伸1000米打通到南外环的建议》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新路郯庙村段属于隆马路的一部分,北接南外环,南接310国道,是归昌、高峰头境内的重要道路,该路2018年实施,由于郯庙村北至南外环段村庄拆迁问题,没有实施,待205国道西移工程实施完毕后,我局将建议县政府尽快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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