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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tysj/2021-000018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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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7-05 | [ 公开日期 ] | 2021-07-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张道宪等代表:
现将您提出《关于停滩路修复、提升的建议》答复如下:
结合今年“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我局将该路列入挖补计划,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中“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要求,停滩路为乡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