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正文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0-00001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公开日期 ] 2020-11-2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王慧敏等代表:

现将您提出《关于修缮加宽庙山镇立马路的建议》答复如下:

庙山镇立马路是连接庙山镇立朝村与G205的重要乡村道路,沿线村庄较多,道路东段路面较窄,路况较差。道路改建十分必要。

根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农村公路管理遵循“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乡村道管理按照“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的管护机制运行。建议庙山镇先进行路基加宽,路基完成后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对道路路面实施改建。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