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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0-00001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12 [ 公开日期 ] 2020-11-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李相营等代表:

现将您提出《关于重修周岗社区通往县城南外环破损道路的建议》答复如下:

周岗社区通往县城南外环的道路,行政等级为村道。

根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农村公路管理遵循“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乡村道管理按照“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的管护机制运行。建议道路所在乡镇在G205绕城段完成后,根据乡村道管护需要,合理制定道路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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