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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0-000033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04 [ 公开日期 ] 2020-11-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赵安宁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废弃物再利用项目落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争取上级土地指标,优先配置县级指标

今年受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影响,国家不再分配下达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只是对纳入国家及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由国家和省配置项目指标。其余项目由地方自行配置指标,按照优先保障公益性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政策要求,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需要的用地予以优先保障。该项目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和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局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在积极争取上级指标的同时积极建议予以配置县级统筹指标。

二、建议结合村里实际情况,积极挖潜村内存量建设用地

鉴于目前新增用地指标的紧缺性和保护耕地的必要性,建议红花镇通过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后积极整合既有蔬菜大棚(交易市场)存量建设用地的同时盘活镇村其它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与建设美丽乡村、农业循环经济相结合,整合挖潜镇村存量建设用地,腾出的土地用于建设农业废弃物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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