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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0-000019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20 [ 公开日期 ] 2020-10-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于汶洋、王清峰、马桂林、朱清雷、李如彩、刘宗芳、王开民、刘凤康、陈康健、徐立红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修建沂河橡胶坝及扩宽滨河西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郯城县沂河规划重坊橡胶坝,已于2019年度列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节点要求,2020年度完成前期工作。郯城县水利局非常重视该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进行前期工作的推进。目前,重坊橡胶坝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可研方案的主要内容:工程位于郯城县重坊镇埔里村东侧沂河干流上(中泓桩号)1+385处,橡胶坝与景观设计相结合,主要为新建橡胶坝1座,全长317.50 m,共七孔,上部为玻璃栈桥,配套建设充 排水泵站1座;泄水闸1座,全长30.00m,共三孔,闸上设交通桥及检修桥;右岸建设9.0m 宽引桥长80m;左岸设 4.8m 宽引桥长 23m 及下桥梯道;河道生态景观修复建设,设计范围为橡胶坝下游 500m,至上游接新村银杏古梅园处现状入口广场,全长约 1800m。该项目争取2021年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郯城县水利局

2020年9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渊;责任科室:县水利局办公室,0539-6221046

抄送:郯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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