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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0-000019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0 [ 公开日期 ] 2020-09-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石启立、戚传敏、杨华、史玉芝、孙希太、李成梅、张英楷、平振学、刘青龙、杨耀武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李庄境内的白马河、围带河多年没有清淤,影响了行洪”,这两条河道已列入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第一期计划实施。该项目为国家172项重点工程之一,已于2020年4月8日完成了批复,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该工程分两期实施,工期为36个月,计划2020年底完成第一期工程任务目标,2021年度完成第二期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培堤、改建跨河建筑物;涉及的镇街有红花镇、高峰头镇、归昌乡、杨集镇、花园乡、港上镇、重坊镇、胜利镇、马头镇、郯城街道、庙山镇、李庄镇、泉源乡、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14个镇街;涉及的河道有黄泥沟、浪清河、郯新河、老墨河、柳沟河、赃圩河、大房沟等7条河流。工程建成后,将大大提高治理区内的防洪除涝标准,使区内免受洪涝水威胁,并可及时排除区内涝水,保证午秋两季作物的正常生长。此外还可降低地下水位,改善农作物的生长条件,提高粮食产量,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特此函复。

郯城县水利局

2020年9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渊;责任科室:县水利局办公室,0539-6221046

抄送:郯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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