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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20-000018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 公开日期 ] 2020-09-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张艳真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出台了《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意见》、《关于推进郯城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郯城县教育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全面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1.县教体局根据每个学校的学生数、师资水平、学科需要等方面,统筹兼顾学校新教师补充以及学校之间人员调整交流情况,合理调配学校编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2.在教师招考中适当增加招聘教师的数量,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比例向农村学校特别是偏远地区倾斜。2020年招聘新教师975名,其中农村小学288名。

3.进一步科学规划实施支教、轮岗交流和大学生支教制度,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组织特级教师、名师、退休教师、优秀教师等到乡村学校支教,缓解农村学校师资紧张问题;选拔优秀的乡村学校教师到城区轮岗交流学习,提高乡村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工作中,相关政策向农村学校倾斜,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尽快落实乡镇交通补贴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和绩效工资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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