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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wjj1/2020-000045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公开日期 ] 2020-08-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尊敬的赵安宁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红花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前期上报的红花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因不属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没有预算资金支持,且该项目上报所需建设的资金量较大,系统内无力解决,县财政也暂无预算支持,乡镇财力也不能支持该项目建设,目前不具备开工建设所需要条件,因此,经与县发改局联系,该项目建设情况已和省、市汇报协调完毕,列入暂缓调度项目。

今年是十三五最后一年,“十四五”规划即将开始谋划,县卫健局将根据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全面统筹考虑各乡镇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重点申报中央重大项目建设储备库,红花镇卫生健康项目建设也是此次“十四五”规划考虑的重点,如该项目建设符合上级项目投资申报政策要求,经过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后,我们会积极予以申报中央预算投资项目。

以上是我局对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红花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建议》问题的答复。欢迎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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